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6〕16号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制定了《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并决定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从2016级学生开始执行。
二、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负责组织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研究决定修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具体实施,其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责任教授、系主任等组成,同时须明确每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具体负责人。
三、修订程序及要求
修订工作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方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实施,相关材料将全部在“信息系统”中发布。
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应全面学习和理解《指导意见》,并据此结合专业特点组织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各学院修订工作小组名单应于4月1日前上报至“信息系统”,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开展工作。
2.各开课单位于
4月
8日
在“信息系统”填报所开设通识教育课程和交叉课程信息、课程介绍,教务处负责审查并予以公布。其它课程信息填报可与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同步完成。
3. 各学院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信息系统”上填报以下内容:
(1)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主干学科
(2)专业特色
(3)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4)专业人才培养规格
(5)专业核心课程
(6)培养方案的学分分配比例
(7)毕业规定
(8)指导性教学计划
(9)专业选修课程
(10)独立实践教学环节表
(11)课程名称中英文对照
(12)选课指导(课程配置流程图)
4. 设课学院应主动与开课学院沟通协商,提出本学院各专业的相关课程需求;开课学院则应结合课程基本要求,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最大程度地满足设课学院的不同需求。
5.各学院修订工作小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初审,并聘请由校内外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于
5月
6日
前在“信息系统”上提交。
6.教务处组织对提交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予以公布实施。
四、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
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同步,各单位须完成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睿琛
联系电话:6577130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一览表
2.
通识教育各课程??樯柚眉靶薅烈?/a>
3.
专业教育各课程??樯柚眉靶薅烈?/a>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