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0]16号
 
 
 关于进行本学期教学观摩课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教师间的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教学观摩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授教学观摩课的教师
    
 本专科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
    
 二、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
     
 第五至第十二教学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
    
 三、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学观摩。2008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听取观摩课应不少于2学时。
    
 2.各单位不但要组织教师听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观摩课,同时建议适当安排听取不同学科、专业的观摩课,以切实起到相互交流、学习的作用。
    
 3.观摩后,听课教师要主动和主讲教师进行认真地研讨和交流,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见附件二),由各教学单位存档。
    
 联系人:杨 斐   联系电话:6577309
    
 
   
 附件一: 内蒙古工业大学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附件二: 内蒙古工业大学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
   
    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