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5〕103号
关于往届未毕业学生申请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的通知
本学期结业换证考试工作已经结束,即日起至11月30日,往届未毕业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到所在学院申请参加2015年秋季学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学校将向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学生颁发制证日期为2015年12月的证书。为确保审核工作顺利完成,请学院及往届未毕业学生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往届因欠费暂缓注册学籍学生,在还清全部欠费后,可注册学籍、申请参加审核。
2.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结业学生回校参加结业换证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可申请参加审核。
其中,2013年6月以后结业、现已通过全部未通过课程的结业换证考试,并且符合《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3〕33号)相关规定的学生,可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此前已结业的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3.在2013年6月13日前因考试作弊或学术作假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且符合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条件的往届未毕业学生,可在申请毕业资格审核的同时,申请参加学位资格审核。
4.在校期间已完成并通过全部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课程,现已具备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资格的学生,需在申请第一专业学位资格审核时,同步申请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二、审核内容
1.学费审核。
2.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审核。
3.第一专业成绩审核。
4.综合教育学分审核。
5.在校期间处分情况审核。
6.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成绩审核。
三、申请流程
1.已还清欠费的暂缓注册学生、已参加全部未通过课程结业换证考试的结业学生,若申请参加本次审核,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可于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栏下载)。
申请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学位资格审核的同学需同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可于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栏下载)。
2.学生到学校计划财务处进行学费审核,未通过学费审核的需缴清欠费后再次申请审核。
3.通过学费审核的学生,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审核表及其它申请材料一并交至专业所在学院教务中心,表中各项审核内容由教务中心统一办理。
4.违纪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附证明材料,与审核表一同递交学院教务中心。
5.各学院教务中心对审核内容逐一审核,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对通过审核学生填写《学生申请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二),由填表人及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9日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同时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转至双学士学位专业学院教务中心。
各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教务中心对通过审核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的学生填写汇总表,于12月11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申请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内蒙古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2.结业证书原件。
未领取结业证书学生,递交申请时到所在学院领取。暂缓注册学生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3.与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照片同版的2寸、蓝色背景照片。
仅申请毕业资格审核的同学交1张,同时申请学位资格审核的交2张,申请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的交3张。
4.若教育部学信网中无本人学历照片,学生需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再提交一份与所交照片同版的电子照片,要求照片文件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5k以下,像素324*465,以“学号+姓名”作为文件名。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务必于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过期将不再受理,全部纳入2016年7月审核范围。
2.本次申请学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将于12月31日发放,学生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各学院教务中心领取。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二:《
学生申请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