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业警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于2012年发布了《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2〕46号),启动学业警示制度。2017年发布的《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50号)继续推行学业警示制度,并根据教学计划修订情况,做了相应制度调整。
现拟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请各学院整理、总结本学院学业警示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对此项政策的认知情况。
2.近三年发布学业警示情况。
3.政策执行效果。
4.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主要难点与困难。
请各学院就以上调研内容进行梳理,于2018年3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