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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公布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结果和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10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817


 

关于公布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立项结果和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答辩、初审和排序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基于极限弹性势能与VR远程操控的弹力小车设计”等195个项目为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起始时间为20186月,完成时间为201912月,历时1年半。在毕业前,由学院组织公开答辩,通过答辩的予以结题。

二、批准立项的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学校资助0.3万元/项,理工科类项目学校资助0.4万元/项。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不低于1:2(有关单位:学校)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经费从学院教学业务费列支。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实验材料费、图书资料费、打印复印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邮寄费、加工费、测试费。学校批准的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指导教师签字把关但不得使用研究经费。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

三、项目经费要严格按立项预算管理,学校将按照立项任务书中预算科目划拨到指导教师相关财务账户中,报销工作由项目指导老师严格把关。从20189月起,先期拨付实验材料费、图书资料费、打印复印费、加工费、测试费等科目的经费,金额不超过学校资助经费的50%;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学校将拨付其剩余经费。对于因各种原因终止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冻结其项目的剩余经费,并停止后续拨款。各有关单位配套经费的划拨方式与经费管理工作由各有关单位自行拟定。

四、校级项目的负责人须根据项目执行时间和批准的经费额度,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需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交项目所在单位,由各有关单位统一于61日前将任务书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五、鼓励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比赛。

六、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目的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给予经费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2.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任务书。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一八年五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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