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93号
关于组织校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实践教学质量,推动“卓越工程师计划”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2015年学校立项建设了4个 “校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学校决定组织“校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建设的“校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附件),须申请验收。
二、验收程序
1.申请验收的校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自评,撰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目标、年度规划完成情况、近三年承担的工程教育实践工作及中心现状(场地、设备、人员)等。
2.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验收的校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给出评议意见。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验收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和评议意见(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申请校级验收。
3.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验收组,通过现场汇报、答辩等方式对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给出初步验收结论,提交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验收结果。
三、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的将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称号。
联 系 人:王连波
联系电话:6575847
电子邮箱:sjjx@imut.edu.cn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立项建设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