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98号
关于报送学业警示工作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1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本、专科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教发[2018]40号)要求,学业警示制度已执行两个学期,为了解具体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请各学院报送学业警示工作执行情况。
一、汇报内容
1.学业警示制度宣传教育方式与效果。
2.学业警示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3.学业警示制度执行效果及跟踪教育指导工作情况。
4.学生警示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业警示工作是一项系统、务实、严肃的工作,是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我校自2016级学生起,将取消毕业前考试,学业警示工作执行效果将直接关系此项工作的顺利落实。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便学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学生学习效果。
2.各学院请于11月16日前,将工作情况汇报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k@im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