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1号
关于确认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已于2019年1月11日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现就存在的问题和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数据汇总过程中,发现学生填报数据存在以下问题:
(一)大部分学生数据录入保存后未点击“提交审核”,导致无法确认有效数据。
(二)部分学生填报身份证号码信息不完整,导致提交数据无效。
(三)部分学生填报数据不唯一,存在同一关系监护人出现多条记录的现象,导致数据无法确认。
二、信息确认安排
鉴于以上情况,学校定于2019年3月6日再次开网,学生可登录系统核对父母(监护人)信息,并确认提交审核。
尚未录入信息的同学也可在此期间补报父母(监护人)信息,并确认提交审核。
系统登录及操作指南与要求参见《关于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2019〕7号)。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信息采集面向我校在册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高职)学生,按学生自愿原则填报。
(二)学校上报数据以学生通过平台提交的数据为准。3月6日后填报的数据无效,届时尚未提交信息的同学,视为放弃填报。
(三)学生所提交信息存在不符合上报要求、无法确认唯一数据等情形的,数据无效,不予上报。
(四)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咨询本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
(五)数据上报后,信息修改、补报的要求与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执行。
本次采集任务是落实国家个税改革政策的重要环节之一,请各学院教务管理部门与学工管理部门需密切配合,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按时完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