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33号
关于做好2019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立项项目资助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6〕22号)和《关于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务处〔2018〕35号)的要求,各学院从2018年11月-2019年4月在2018级本科学生中开展了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次共申报院级项目356项,经项目指导教师、所属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符合立项要求的项目共计286项。现就有关项目资助经费及后续管理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资助
为支持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开展,2019年,学校对立项院级项目予以500元/项的经费资助(见附件)。资助经费拨入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专用账户,由学院统筹安排使用。各学院对立项项目应予以经费支持。
二、项目管理
1.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执行期为一年(2019年4月-2020年3月),各学院负责院级项目的全程管理和结题验收。
2.各学院要把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开展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建立完善支持项目良性发展的有效机制,制订落实指导教师配备及工作量核算、经费场地条件保障、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培育、成果交流等方面制度措施,提高项目质量和育人效果。
此通知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年度院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项目资助情况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