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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201987


关于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的要求,需对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本、专科(高职)学生,按自愿原则,采集和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 采集工作说明:

(一)本次采集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仅采集教育部规定补录的学生父母(监护人)相关信息,父母(监护人)其他信息及其他亲属信息不需填报。

(二)本次采集由学校负责组织并上报教育部,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人口基本信息,税务部门使用。所采集信息是父母(监护人)享受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重要依据,为保障学生父母(监护人)利益,请同学们务必据实准确填报,填写前需与父母(监护人)沟通。

(三)学校上报数据以学生填报数据为准,925日后填报的数据无效,届时尚未提交信息的同学,视为放弃填报。

(四)数据上报后,信息修改、补报的要求与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采集范围

所有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包括在校学生和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学生。

休学、保留学籍学生由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前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填报。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填报:201993日—925日。

(二)数据汇总:2019926日—927日。

(三)数据上报:2019930日。

四、数据采集

(一)系统登录

学生打开内蒙古工业大学主页左下方“服务门户”栏目(http://ehall.imut.edu.cn/),选择“本科生服务”,点击登录。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遗忘密码可拨打页面所示咨询电话询问。

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可用应用”,进入“基本信息”???。选择页面下方“家庭成员”栏目,编辑或添加父母(监护人)信息,并保存。信息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审核”。

(二)填写说明

1.学生与父母(监护人)商定后,可以填报父母(监护人)双方信息,也可以仅填报父母(监护人)一方信息。系统中,“亲属姓名”、“与本人关系”和“身份证件号”为必填项。

2.父母(监护人)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件一致,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3.身份证件若为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为其它类型证件,需符合相应编码规则并在备注栏注明证件类型,可选填以下类型之一: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与本人关系选填“父亲”或“母亲”,若填报信息为监护人信息,与本人关系选填“其他”,并在备注栏注明“监护人”字样。

5.其它需要予以说明的特殊情况,可在备注栏简要说明。备注栏中各项信息以半角状态下的“;”分隔。

(三)注意事项:

1.数据录入保存后,务必点击“提交审核”。

2.填报的身份证号码信息需填写完整。

3.填报同一关系监护人需确保唯一性,不得出现多条记录的现象。

4.学生所提交信息存在不符合上报要求、无法确认唯一数据等情形的,数据无效,不予上报。

5.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咨询,咨询电话6577275,节假日不受理咨询。

本次采集任务是落实国家个税改革政策的重要环节之一,请各学院教务管理部门与学工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按时完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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