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95 号
关于组织2019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 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校发[2009]1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1.建设期已满,于2015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应申请验收。
2.已办理过延期验收或验收未达到A级的教学团队须在2019年申请验收。
二、评估验收程序
1.申请评估验收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在带头人主持下,按照《
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 》逐项进行自评,并填写《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估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团队建设相应佐证材料(一套),上报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评估验收的团队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并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9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申请校级鉴定。
3.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评估验收组,对通过初审的团队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进行考察,对团队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鉴定等级,提交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结果。
三、评审结果达到A级的团队,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联系人: 王磊 联系电话:6577269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附件:
2019年须申请评估验收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