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18号
关于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现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答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答辩项目:
2018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见附件1)。
二、答辩时间:
2019年11月16日下午2点-6点。
三、答辩地点:
新城校区第四教学楼报告厅2。
四、参加人员:
1.2018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和项目组全体成员。
2.2019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和项目组全体成员(见附件2)。
3.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老师。
4.各学院选派2018级、2019级共6名学生参加。
五、答辩要求:
1.答辩人需提前30分钟将PPT拷入到答辩现场的电脑中。项目组答辩汇报5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答辩顺序现场抽取。
2.如已获得与项目相关的成果(论文、专利等),答辩时需携带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
3.所有参会人员需在13:50前入场完毕。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李老师,联系电话:6575847。
附件:
1.
2018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
2.
2019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