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工大 教字〔2019〕41号
关于组织开展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建设与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大力提升课程教学改革实效,与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相结合,学校决定开展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要求
(一)立项范围
本年度立项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计算机、体育等6门课程。
(二)立项要求
1.立项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长期承担立项课程教学任务,教学及改革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及教学研究水平高。
2.立项课程内容基本相同,只是课程名称或学时不同的,应按一门课程进行建设。
3.立项课程的课程组成员应包含所有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实验人员)。
二、建设目标和内容
(一)树立先进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
以新理念为引领开展课程综合改革。确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打造课程优势特色。强化课程思政,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挖掘其他课程的德育元素,将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提升课程育人效果。
(二)提高对培养目标达成的贡献度
以目标为导向加强课程建设改革。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科学确定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性、批判性思维,将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合理对应;优化重构教学内容,注重广度和深度,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使教学内容对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合理设计考核评价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使考核评价有效检验课程目标是否达成。
(三)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以提升教学效果为目的创新教学方法。强化课程教学设计,鼓励教师根据专业、课程、学生特点制定实施个性化教学方案,积极探索研究式、项目驱动式、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变“以教为主”为“以学为主”,提高学生的参与度,打造“教与学”师生共同体。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善用网络及其资源,开展混合式教学,将线上学习和线下教学有机结合。加强对学生课下学习的监控和指导,实现课前课中课下一体化教学。
(四)改革课程考核评价方式
以激发学习动力和兴趣为着力点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学习,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注重过程性评价与指导,加大对学生能力和学习过程评价的比重,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五)完善课程团队建设机制
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功能,形成常态化教学团队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究与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系统性开展教学改革,培育教学成果,形成行之有效的教学研究制度。注重青年教师培养,促进教学工作老中青相结合,发挥传、帮、带作用,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学术水平,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六)建立课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与改进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课程目标是否能够支撑毕业要求、反映课程特点,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是否能实现课程目标,课程考核方式和内容是否能够检验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等进行评价。从而及时作出调整,使课程对相应的毕业要求提供更好的支撑。规范教学档案管理,梳理留存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检查、经验总结、学生作业、试卷和成绩等各项材料。
三、建设要求
(一)建设期限
立项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建设工作从2019年12月4日开始,建设期为2年。
(二)建设方案
1.各有关学院统筹组织立项课程建设工作,确定课程建设负责人,按照上述建设目标和内容,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研究制定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2.学校组织专家召开专题论证会,听取各学院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对建设方案加以完善。具体时间等另行通知。
3.各有关学院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相关工作。
(三)中期检查与鉴定验收
1.2020年7月,学校将对课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主要考察在新一轮培养方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情况。
2.2021年7月和12月,学校将对课程项目进行鉴定验收。鉴定验收等级为优秀的课程,学校授予其“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示范课程”称号;鉴定验收等级未达到优秀的课程,视情况给予1年时间进行整改,1年后再次申请鉴定。
3.“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示范课程”称号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鉴定。复评鉴定等级为优秀的课程,保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示范课程”称号,并继续增拨建设经费;未达到优秀的课程,取消“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示范课程”称号。
四、建设保障
(一)对于立项课程,学校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根据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绩效检查评估情况,进行滚动支持和差异化支持。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优秀建设项目,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项目,实行淘汰制度,停止支持建设。
(二)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建设工作,加强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三)立项课程在实施阶段需更换负责人或调整方案,须由课程组向课程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批。
(四)学校对各类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如同一门课程获得不同类别立项,其各类经费资助实行就高拨付和打通使用的办法。
五、其它要求
请相关学院于12月13日前,将立项课程的《
内蒙古工业大学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送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
联系人:王磊,张辰楠
联系电话:6577269
邮箱:jxyj@im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