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81号
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教学部):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管理,学校决定对2019年度立项的20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的检查工作由各有关学院(教学部)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
2019年度批准立项的20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包括5个国家级和14个自治区级项目。
二、校级项目中期检查的方式
1.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尚待解决的问题、下阶段工作计划、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内容。
2. 检查时间:2020年9月15日到2020年10月14日。
3. 项目组负责人通过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报告提交截止时间和检查方式由学院(教学部)自定。
4. 学院(教学部)在2020年10月14日前通过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完成中期检查工作,给出检查结果。
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中期检查方式
1.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须先通过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检查方式和时间要求与校级项目相同。
2.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答辩。学校将在10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进行集中现场答辩。要求项目组制作汇报PPT,汇报时间5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mglip.com/Index.aspx)填报中期检查材料。
3. 国家级项目还需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Index.aspx)填报中期检查材料。
四、材料提交时间
1. 2020年10月14日前,各有关学院(教学部)将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纸质版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 2020年10月14日前,各有关学院(教学部)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两份,一份留学院(教学部)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
五、其他
如项目需要变更成员、终止项目,项目负责人通过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项目题目和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结题时间不得延期。
联 系 人:王连波 联系电话: 0471-6575847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14日